山东省台儿庄古城保护管理条例 第三章 保护 第二十三条 山东省台儿庄古城保护管理条例 第三章 保护 第二十三条 台儿庄古城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用清洁燃料、能源,对排烟装置采取消烟除尘措施,不得直接燃烧煤炭。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3-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