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建立土壤环境数据库,实行数据整合、动态更新与信息共享。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9-11-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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