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第二章 规划与实施

第十一条

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 第二章 规划与实施 第十一条 城市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法律、法规,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城市规划经批准后,城市人民政府应当予以公布和宣传,并接受公众监督。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7-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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