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 第三章 化解途径 第二十三条 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 第三章 化解途径 第二十三条 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调解组织可以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就部分争议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的,调解组织可以就该事项制作调解协议书。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7-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