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
第三章 化解途径

第二十二条

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 第三章 化解途径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可以向调解组织或者有关人员申请调解,调解组织和有关人员也可以主动调解。一方当事人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强制调解。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7-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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