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大数据发展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山东省大数据发展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省确立大数据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促进大数据发展应当遵循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开放包容、创新应用、保障安全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9-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