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三章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 第五节 农业和其他污染防治 第六十一条 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三章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第五节 农业和其他污染防治 第六十一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大气污染防治的需要划定区域,禁止露天烧烤、骑墙(窗)烧烤或者为露天烧烤、骑墙(窗)烧烤提供场地。在其他区域内烧烤的,应当使用无烟烧烤炉具。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1-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