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办法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办法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法律、法规对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有明确处罚规定的,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07-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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