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 第八条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 第八条 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中,应当充分保障残疾人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残疾人较多的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应当有残疾职工代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3-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