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 第十五条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 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制定实施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强化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交通安全、防灾减灾、安全预警等措施,预防残疾发生,减轻残疾程度。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3-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