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 第七条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无线电管理机构和上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无线电通信管理工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1-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