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办法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二十六条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办法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二十六条 煤矿企业管理人员不得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对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的指令,职工有权拒绝执行。煤矿职工必须按照规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作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9-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