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办法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二十五条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办法 第四章 安全管理 第二十五条 煤矿企业使用的设备、器材、火工产品和安全仪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不得使用。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9-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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