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五十四条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五十四条 在道路上驾驶试验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由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驾驶;
(二)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试车;
(三)不得搭乘与试车无关的人员;
(四)不得进行制动测试。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2-01-1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