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第五章 质量管理 第四十二条 山东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第五章 质量管理 第四十二条 施工图审查机构及其审查人员应当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建设工程勘察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性审查,并对其审查的文件负责。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7-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