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条例 第二十五条 山东省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条例 第二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扶持贫困归侨、侨眷纳入当地扶贫规划,在政策、资金、科技、信息等方面优先给予帮助,为其脱贫致富创造条件。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4-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