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循环经济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山东省循环经济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发展循环经济应当坚持减量化优先,遵循市场引导、政府推动、单位实施、公众参与的原则。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6-07-2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