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慈善条例
第六章 促进措施

第五十二条

山东省慈善条例 第六章 促进措施 第五十二条 鼓励金融机构进行慈善类金融产品创新,为慈善财产提供保值增值服务和保险保障,优化服务方式和流程,为慈善捐赠提供便捷服务。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3-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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