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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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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三条
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三条 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地方性法规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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