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村务公开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山东省村务公开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村务公开工作。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09-2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