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标准化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山东省标准化条例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是指为仍处于技术发展过程中的标准化工作提供指南,供科研、设计、生产、使用和管理等人员参考使用,不宜由标准引用使其具有强制性或者行政约束力的文件。
(二)“领跑者”标准,是指拥有自主创新技术,核心指标在同类可比范围国内领先,对产品质量提升和产业转型升级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可供全行业采用的技术标准。
(三)企业联合标准,是指同行业企业或者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为加强产业协同和技术合作,共同推进先进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升产品或者服务质量,联合制定并共同使用的企业标准。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06-1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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