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

第二十五条

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 第二十五条 法律援助人员应当严格按照相关办案规范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依法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法律援助人员因过错给受援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04-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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