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 第五条 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 第五条 法治宣传教育应当坚持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全面普及、突出重点,依靠群众、分工负责,学用结合、注重实效的原则。法治宣传教育应当与道德教育相结合。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9-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