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

第八条

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 第八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根据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制定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专职或者兼职工作人员,结合工作职能和特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9-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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