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第二章 消费者权利

第十三条

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第二章 消费者权利 第十三条 消费者有权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03-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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