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第三章 经营者义务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五条
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 第三章 经营者义务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履行义务。
经营者与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约定的内容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经营者与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约定的内容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