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消防条例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三条 山东省消防条例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三条 单位违反本条例,造成火灾或者致使火灾损失扩大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07-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