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章 物业服务人 · 第二节 行业自律

第五十五条

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章 物业服务人 第二节 行业自律 第五十五条 物业行业自律组织可以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物业服务规范和等级标准,建立和完善物业服务人以及物业服务从业人员的自律制度,配合物业主管部门建立健全信用档案。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2-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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