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第三章 使用 第二十三条 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第三章 使用 第二十三条 载运移动式压力容器的车辆、流动式起重机上道路行驶,应当依法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按照要求采取相关有效防护措施。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12-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