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第三章 使用 第二十二条 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第三章 使用 第二十二条 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学校、幼儿园、医院、机场、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应当配置使用监控系统。鼓励其他场所的电梯配置使用监控系统。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12-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