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第三章 使用 第二十九条 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第三章 使用 第二十九条 电梯运营使用单位应当确保电梯紧急报警装置有效使用,并与值班人员通讯畅通;不得在电梯轿厢、机房、井道内安装、放置与电梯运行无关的设施和物品。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12-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