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第三章 使用

第三十一条

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 第三章 使用 第三十一条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安全性能负责。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建立电梯维护保养档案,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受理电梯故障报告;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时,及时通知电梯运营使用单位,并提出处理建议。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制定救援预案,配备救援人员、装备,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定期进行救援演练。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5-12-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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