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已经规定法律责任的,适用其规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9-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