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山东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石油包括原油和成品油,所称天然气包括天然气、煤层气和煤制气。本条例所称管道包括管道以及管道附属设施。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8-11-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