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禁毒条例 第四条 山东省禁毒条例 第四条 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教育与惩治相结合的方针。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2-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