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 第二章 药品购进与储存 第十条 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 第二章 药品购进与储存 第十条 药品属性对运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用药人购进该药品,应当查验是否符合运输条件要求并作好记录;对不符合运输条件要求的,应当拒绝接收。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2-0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