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第三章 监督程序 第二十四条 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第三章 监督程序 第二十四条 行政执法监督机关在实施行政执法监督过程中,认为行政执法监督事项涉及有关单位职责和权限的,可以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有关单位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及时予以协助。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4-11-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