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章 建设安全 第十七条 山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 第三章 建设安全 第十七条 新建、改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或者城市道路中的快速路,需要与铁路交叉的,应当采取立体交叉方式,并优先选择下穿铁路的方案。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03-24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