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条例
第四章 产业发展
第二十二条
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条例 第四章 产业发展 第二十二条 西海岸新区应当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的法律地位,优化营商环境,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各类市场主体可以依法进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
依照国家规定,西海岸新区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
依照国家规定,西海岸新区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