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条例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十二条 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条例 第二章 管理体制 第十二条 西海岸新区管理委员会及其工作机构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建立廉洁、高效、务实、便民的行政运行机制,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区域法治环境,依法推进和保障西海岸新区开发开放。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17-12-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