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河道保护条例
第四章 管理

第十九条

平顶山市河道保护条例 第四章 管理 第十九条 河道应当划定管理范围。
河道的管理范围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管理权限划定,并向社会公布。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0-12-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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