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
第三章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第二十三条

广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 第三章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第二十三条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下列职业中介活动的,应当依法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一)为劳动者介绍用人单位;
(二)为用人单位推荐劳动者;
(三)组织开展现场招聘会;
(四)开展网络招聘;
(五)开展人才寻访服务;
(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业务。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2-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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