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

第二十条

广东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 第二十条 国家工作人员在义务植树工作中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挪用义务植树绿化资金的,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6-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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