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例
第五章 动物调运管理
第二十六条
广东省动物防疫条例 第五章 动物调运管理 第二十六条 经道路输入本省、过境本省的动物,以及输入无疫区的动物、动物产品,应当经指定通道检查站查验;以铁路、航空、航运等运输方式输入动物的,货主或者承运人应当提供相关运输凭证以备查验。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接收未经指定通道检查站查验或者未提供铁路、航空、航运等运输凭证输入的动物、动物产品。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接收未经指定通道检查站查验或者未提供铁路、航空、航运等运输凭证输入的动物、动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