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 第三章 鉴定程序 第二十五条 广东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 第三章 鉴定程序 第二十五条 办案机关、其他单位和个人需要对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鉴定事项进行司法鉴定的,应当依法委托司法行政部门编制名册中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3-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