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 第二章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 第二十四条 广东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 第二章 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 第二十四条 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编制本省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名册,向社会公告并及时更新。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3-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