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 第五条 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 第五条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本级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名,任免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07-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