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四章 工业污染防治 · 第二节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
第二十九条
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第四章 工业污染防治 第二节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 第二十九条 储油储气库、加油加气站、原油成品油码头、原油成品油运输船舶和油罐车、气罐车等,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和自动监测装置并保持正常使用,每年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送有检测资质的机构出具的油气排放检测报告,油气排放检测报告标准文书由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