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平安建设条例 第二章 基础建设 第十三条 广东省平安建设条例 第二章 基础建设 第十三条 平安建设组织协调机构及成员单位应当开展平安文化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法治文化教育、安全教育和公民道德建设,提高公民的平安文化素养。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1-12-01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