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广东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开展气候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的科学技术研究,支持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提升科研能力,促进相关产品和技术的研发、应用、推广。 地方性法规 发布日期:2022-11-3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